一个黑社会老大,上海滩的二号人物;一个美丽的女伶,被称为“冬皇”的京剧女老生,梅兰芳的前妻。这不是妥妥的“恶霸霸占民女”的故事模式吗?
但是很遗憾,历史恐怕没有这样的戏剧性——又或者,更有戏剧性。
孟小冬出生在上海一个戏剧世家,四岁开始学艺,后来拜名师、下苦功,渐渐红遍大江南北。后来在北京定居,结识并与梅兰芳相恋。
两个京剧名家的结合,应该是天作之合吧?可惜,梅兰芳是有家庭的,并且有一妻一妾,并且其妻王明华是一个精明强干的女人。
王明华在生下一儿一女之后,为了能陪伴梅兰芳左右、随他四处演出,毅然做了绝育手术。这在那个时代,几乎是惊世骇俗的。不料儿女相继夭折,王明华又做主给梅兰芳纳了福芝芳为妾。
想想看,家里放着这样强势的妻子,梅兰芳想再娶孟小冬进门,是几乎不可能的。于是他想出个折中的办法,以自己“兼祧”为借口,娶孟小冬算是伯母的儿媳妇。
这里要解释一下,这在中国古代是常见的风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一个人没有儿子,往往会过继一个侄子做儿子;如果他的兄弟只有一个儿子,那就让这个侄子“兼祧”、同时给伯父和父亲当儿子。说得白话一点,就是“两个爹”了。
其实别说“两个爹”,就是“三个爹”也是有的。《海上花列传》里的史三公子,干脆就“承嗣三房”,将来“各娶一妻,异后分爨”。
梅兰芳与孟小冬,其实已经是民国了,还搞“兼祧”、“各娶”这一套,多少有点儿自欺欺人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破坏这两位京剧名家的婚姻生活。比如孟小冬的脑残级粉丝接受不了偶像嫁人的事实,居然搞了一出“行刺”的闹剧。梅兰芳胆小,很受刺激,夫妻之间开始有了芥蒂。
梅兰芳的伯母逝世,孟小冬作为“儿媳”,理应奔丧吊孝。但梅兰芳的原配汪明华以死相胁,不准孟小冬进门。梅兰芳与孟小冬失和。
经过分分合合,俩人最终离异,为此还闹了很多波折。其间居中调停的,是上海滩的大亨、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粉丝、也是孟小冬义姐姚玉兰的丈夫杜月笙。
姚玉兰也是女名伶,嫁了杜月笙做四姨太。孟小冬通过姚玉兰的关系,与杜月笙有了接触,但不确定是否发生了爱情。
日寇占领上海,杜月笙与姚玉兰逃往香港,孟小冬回到北京。抗战结束后,杜月笙回到上海,孟小冬受邀而至,开始了、或者是重新开始了同居生活。
此后,孟小冬与杜月笙也时分时合。直到上海快要解放,杜月笙带着家眷、也包括孟小冬,一起来到香港。1950年秋,二人在香港举行婚礼。
杜月笙与孟小冬之间,既有江湖中人的义气如虹,也有多角恋爱的纠葛缠绵,还夹杂着时代的大动荡、大变迁。他们并不是简单的男婚女嫁,但总是有感情的,绝不是仗势欺人的“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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