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当地媒体报道,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当地时间8月10日驳回了纽约东区法院2013年对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反垄断判决,此前判决要求两家中国生产维生素C的制药公司以三倍损失赔偿1.53亿美元给原告药品购买商家。
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表示,驳回这起长达近17年的案件是合理的,因为中美反垄断法存在分歧,而且一审判决的结果可能对外交关系产生影响。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退回案件的同时指令地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且不得再次上诉。
2005年,美国部分客商以价格共谋、形成垄断为由,对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和华北制药集团联同另外三家公司提起诉讼。另三家公司随后同意和解,而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华北制药集团在一审败诉后坚持上诉,于2016年9月迎来了二审胜诉。
在原告不服判决,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后,2018年,最高法院将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新审理,8月10日的审理结果最终让两家中国制药公司以胜诉结束了这场长达近17年的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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