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紫棋带着新专辑回来了,令人惊讶的是,邓紫棋换了新的身份,她的微博改名为“Gloria-歌莉娅”。Gloria是邓紫棋原来的英文名,也是新专辑女主角的名字。
有不少网友猜测,可能是邓紫棋跟前东家的商标纷争终于要落下帷幕,并且以摒弃“邓紫棋”这个艺名而告终。当然,也有人表示邓紫棋只是为了配合自己的新专辑而改的名字。
2019年3月,邓紫棋(本名邓诗颖)宣布与蜂鸟音乐有限公司解约。不过因为她的中、英文姓名都被公司注册商标,因此外界相当担心,之后邓紫棋可能会需要被迫改名。
查询发现,蜂鸟音乐在2014年9月份开始注册邓紫棋商标,蜂鸟音乐名下有6件“邓紫棋”商标,上述6件商标均已获准注册。因此,蜂鸟音乐毫无疑问系上述6件商标的权利人。
我国民法赋予公民的人格权利中包括姓名权,即“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邓紫棋原名邓诗颖,邓紫棋是她的艺名,所以,严格来说,邓紫棋并不是她的姓名权的客体。但是邓紫棋作为一名优秀的歌手,经过长期个人努力和经纪公司的打造和经营,这个名字已经为大众所熟知,并且已经与歌手个人建立起了一一对应的关系。说起邓诗颖大家可能不知道是谁,但一说起邓紫棋一定会想到那个唱《泡沫》的香港女歌手。在这种情况下,艺名其实已经有了姓名的主要特征。
经纪公司将艺人的名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其实是很常见的一种绑定方法。有的经纪公司在和艺人签合约的时候,就会要求艺人放弃将艺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将此权利转授权给经纪公司。但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艺名的人身权属性。
那么,经纪公司把艺人的名字进行商标注册,到底有什么用呢?
经纪公司当然不会白白花费钱和精力。就邓紫棋本人而言,通过多年发展,她已经是优秀创作型歌手的代表之一。所以,如果用“邓紫棋”这个名字打造一个商品品牌,必然可以依靠其粉丝效应带来经济效益。这个时候,“邓紫棋”商标的重要意义就凸显出来,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遏制仿冒、假冒产品。
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可能涉及方方面面,在艺人的艺名或者姓名上可做的功夫也不少。对于邓紫棋来说,其实最重要的并不是“邓紫棋”这个商标究竟会给她带来多少影响,而是身为歌手,其广为人知的优秀作品如《泡沫》、《光年之外》的版权归属问题。如果歌手重要作品的版权已经通过当年的合约归属于经纪公司,则对于歌手来说,必然成为解约的一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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