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文学和乡村文学的区别

作者:贺仲明(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

【摘要】以现代性为方向,百年来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乡土文学影响和参与了这一变迁,主要方式之一是从文化和政治层面批判和启迪乡村,引导其进行现代思想和政治的变革,并引起人们对乡村的关注;方式之二是直接介入乡村现实变革中,通过农民的阅读接受为现实乡村运动鼓动和宣传。这些方式之间存在着姿态、立场、方法等方面的不同,在影响效果上也存在较大差异。当前,乡村社会和乡土文学都发生了较大改变,只有对一些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才可能让乡村社会更健康、更稳健地发展。

近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以“现代”为中心的巨大转型。从生产方式来说,传统农业生产已经逐渐从乡村退隐;从社会形态来说,传统的乡村社会已经完全瓦解;从精神文化来说,传统乡村伦理已经基本崩溃,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城市文明。这一变迁当然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合力的结果。但不可否认,与乡村有着深切关联的乡土文学也发挥了一定作用,值得深入探究。

乡土文学的发展关联着乡村社会的变迁

乡土文学的发生本就是现代工业文明映照的结果。由于映照而产生的对比,才能凸显出乡土书写的独特性,并折射出两种文明之间的复杂关系。所以,乡土文学的发展也自然关联着乡村社会的变迁。文学是一种社会文化,它很难对现实社会变革产生直接作用,只能通过间接的方式。百年来,乡土文学对乡村变革的影响也是这样。

启蒙是乡土文学影响乡村的最主要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启蒙。从鲁迅开始,疗救大众、启迪民智成为乡土书写的最主要目的。作家们书写乡村的主要方式是展示乡村的黑暗和愚昧,进而呼唤和激发其觉醒。这当中并非不包含作家们对乡村的关注和同情,但毫无疑问批判是最基本的主题,且这种批判的重心不是在现实,而是在深层的乡村伦理文化。鲁迅曾明确表达了《阿Q正传》的创作意图:“我虽然已经试做,但终于自己还不能很有把握,我是否真能够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作家们的创作目的是让社会大众认识到乡村问题的根本症结在其文化伦理,所以,改变乡村的关键和根本,是以现代文明对乡村文化进行改造和取代。可以说,思想启蒙引领着中国乡土小说创作,主导着其基本方向。

思想启蒙之外,政治启蒙也是极为重要的。1930年代,受西方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出现了乡村破产和“丰收成灾”等现象。茅盾等左翼作家希望以之为契机,以文学的方式来唤醒农民,呼应现实的革命潮流。这一时期,作家们在创作中更多展示乡村的现实艰难和疾苦,积极书写那些具有反抗意识的农民,将“躁动”“变革”作为书写的核心。茅盾的“农村三部曲”、王统照的《山雨》、吴组缃的《一千八百担》等,都是这一期间的代表作品。

思想启蒙文学与政治启蒙文学存在一定差别。如前者的重心在文化,而后者的重心在于现实;前者对乡村社会基本上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而后者对乡村社会的批判是选择性的,其中也包含部分的肯定——对于已经初步觉醒的农民,主要是青年农民,以积极而正面的态度书写其精神和行为。如茅盾的《春蚕》以及叶紫的《丰收》,前者的叙述基调较为沉重压抑,后者则表现出激情和鼓动的色彩。

当然,思想启蒙文学与政治启蒙文学在很多方面也存在着一致性。比如,在叙述姿态上,它们都是由上到下的俯视方式,所持的是现代知识分子(文化与政治)的批判立场。作家们基本上是站在乡村之外来看待和书写乡村的。这样的结果之一是,这些作品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观意图色彩。作品中虽然有现实,但因其主要是为某一思想观念服务的,故缺乏对乡村现实真实全面的展示。结果之二是,艺术表现方式都是现代方式,与农民的阅读接受习惯有着较大距离。这些作品虽然以启蒙为目的,但其潜在读者对象并非是乡村社会的农民,而是具有现代文化的知识分子。

启蒙乡土文学之外,另一种影响乡村社会较深的是现实介入型乡土文学,其主要特点是直接书写乡村现实运动,并试图以文学的方式影响和促进这一运动,最有代表性的是“十七年文学”(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文学)。这一时期的中国乡村正在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民的生活和观念都受到影响。乡土文学作家的创作观念和方式也发生了较大改变,他们不再居于乡村之外,而是直接投入到乡村现实之中,希望通过自己的作品对现实运动进行宣传和鼓动,从而深度介入乡村变革。比如,周立波、赵树理等很多作家都在现实生活中落户于乡村,真正深入到生活第一线。在思想观念上,作家们具有强烈的现实介入意图。如柳青的《创业史》就体现了与时代思想的高度契合:“写社会主义思想如何战胜资本主义自发思想,集体所有制如何战胜个体所有制、农民的小私有制。”在一定程度上说,现实介入型乡土文学与政治启蒙乡土文学具有一致性——希望以文学来感召农民、启迪农民、呼应现实。但是,它们也有着显著的不同。现实介入型乡土文学直接深入乡村内部,全面细致地描写乡村现实运动,也较广阔地展现了乡村生活场景;叙述的主要基调不是批判,而是肯定和赞颂;以农民为潜在读者,在文学形式上更为贴近农民的阅读习惯,生活气息相当浓郁。

虽然乡土文学存在启蒙和现实介入的不同方式,但它们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往往是相互杂糅乃至相互交融的。特别是进入1980年代后,作家们的创作目的、创作方法都更为丰富,很少呈现单一方向。1980年代的乡村改革文学可以看作是文化启蒙和现实介入二者的结合。一方面,作家们往往对乡村生活有很直接的体验,对农民的欲求有深刻的感受,因此表现出强烈的现实介入意识,试图传达出农民改变贫穷现实的愿望。比如,路遥创作的《平凡的世界》现实意识非常明确,“从感情上说,广大的‘农村人’就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也就能出自真心理解他们的处境和痛苦,而不是优越而痛快地只顾指责甚至嘲弄丑化他们”。另一方面,这些作品在创作立场和艺术倾向上表现出对启蒙文学传统的高度继承,其在乡村边缘逡巡,既有乡村内部的关怀,又有对乡村的俯视式批判。朴素的乡村文化气息和知识分子的文学特征往往同时体现在同一部作品之中。以赵树理为例,其是乡土文学历史上最具有现实关怀意识的作家,他的作品基本上都是站在农民立场上的,为农民代言,表达农民的现实欲求。赵树理说:“贫穷和愚昧的深窟中,沉陷的正是我们亲爱的同伴,要不是为了拯救这些同伴出苦海,那还要革什么命?”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0年代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乡土文学的文化和现实态度更为复杂,对乡村的书写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总体来说,作家们试图以文学介入、影响乡村现实的愿望逐渐趋弱,自我表现的色彩更为强烈。一个典型的表现是,真正致力于再现乡村现实生活的作品逐渐稀少,以《土门》《秦腔》等系列长篇小说为代表的乡土文学作品大多关注乡村文化问题,传达的是对乡村文化嬗变的感喟、叹惋和悲悼。此外,还有一个思想倾向是对乡村文化的批判色彩削弱、认同色彩增强。这一点,在1980年代初就有所体现。王润滋的《鲁班的子孙》、张炜的《一潭清水》都表现出了对乡村文化伦理变异的强烈忧虑,蕴含着对传统伦理较多的认可和依恋。

尽管乡土文学在乡村变革的不同时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但仍然具有一定的短板和局限

乡土文学对中国乡村变迁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其中,思想启蒙乡土文学的主要读者在知识界,其影响在乡村之外,最大的影响结果是整个中国社会对乡村的基本认识——对乡村文化的否定性认知,大家耳熟能详的“小农思想”和“阿Q精神”就是典型。当然,思想启蒙乡土文学的影响力不可能始终都在乡村之外,它以各种方式进入乡村内部,特别是通过接受现代文化教育的青年农民对自我的精神体认,有效地促进了乡村文化的自我更新,使其朝着现代方向转型和发展。

与思想启蒙乡土文学基本一致,政治启蒙乡土文学的社会影响也主要是在乡村之外。在文化水平较低的中国近代社会中,真正通过阅读某部乡土文学作品而走上革命道路的农民为数不多。但在整体上,政治启蒙乡土文学的思想符合现代革命“农村包围城市”的基本理念,与乡村的政治革命之间有着内在的契合,其社会影响深远。现实介入型乡土文学的影响则更切近于乡村本身,对乡村现实变革具有直接的作用。比如,《创业史》《山乡巨变》《三里湾》等文学作品,深刻影响了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对待合作化运动的态度,进而让他们更多地了解到城市和现代文明,这对于乡村社会的开放及其走向现代文明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

尽管乡土文学在乡村变革的不同时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传达了现代文明对乡村生活烛照的精神光芒,但从总体上看,在波澜壮阔而深邃复杂的乡村变革中,无论是从外在乡村政治层面,还是从内在农民自身层面,乡土文学的作用还是有限的,而且,其中一些作品还引起人们的反思和检讨(最突出的是对“十七年文学”的反思)。具体来说,笔者认为以下两点是值得思考的:

其一,思想独立性和多元性的匮乏。启蒙思想是乡土文学的主导方向,这是符合社会发展大趋势的。但是,现代性本身是非常复杂的概念,文学应该以自身的细致和丰富展开这种复杂,态度和方式都不应该是单一的,而应该是多元的。但是不可否认,大多数启蒙乡土文学作品都是对乡村的现代发展思想和政治方向简单的迎合,真正独立的思想相当匮乏。当然,也有一些值得肯定的作品,如以沈从文等为代表的“文化怀乡”作品,其表现出了对现代性的批判性思考,体现了充分独立的思想意义,对于促进对乡村文化和乡村生态的深度认知具有启迪意义。遗憾的是,表现这种思想主题的作品数量并不多。现实介入型乡土文学表现出同样的缺憾。一个显著的表现是,其基本停留在对现实政策服务的层面,缺乏批判性和超越性。如“十七年文学”就只有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完全赞颂和鼓动,却很少对问题进行批判性揭示。尤其是其视角充分集中于现实政治,却忽略了当中的人——农民,缺乏对农民真实生存状况和精神世界的深切关怀,远离了文学应该以人为中心的基本原则。也正因为如此,在时过境迁之后,当社会学界充分认识到农业合作化运动存在许多弊端时,文学界也就产生了对这一时期乡土文学价值的批判性思考(当然,这一创作是受时代客观环境的限制,并非没有自身的存在价值,不应该进行简单的批判和否定)。

其二,乡土文学的农民接受效果较差。乡土文学要真正对乡村社会产生较大影响,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就是要被大众阅读和接受。只有这样,其才可能具有真正的深度和持久性。然而这一点却正是百年乡土文学的集体缺陷。早在1930年代,就有针对这一问题的严峻批评:“‘五四’的新文化运动,对于民众仿佛是白费了似的。五四式的新文言(所谓白话)的文学,只是替欧化的绅士换换胃口的鱼翅酒席,劳动民众是没有福气吃的。”此后的发展中,虽然有过像“十七年文学”那样与农民相对密切的“蜜月时期”,但总体上乡土文学与乡村之间依然是有隔膜的。即使是鲁迅这样的乡土文学大家,《阿Q正传》这样的优秀作品,也很难说真正进入了乡村,为农民所熟悉。包括被认为在乡村中接受效果最好的赵树理,都表达过这样的失望:“过去我写的小说都是农村题材,尽量写得通俗易懂,本意是让农民看的,可是我作了个调查,全国真正喜欢看我的小说的,主要是中学生和中小学教员,真正的农民并不多。”赵树理的这段话虽然说于某一个历史阶段,但用以概括乡土文学整体也完全适合。

乡土文学与乡村关系问题的思考与探索

经历百年洗礼,当前的中国乡村社会已经呈现出与传统乡村社会的巨大差异,同时也滋生出一些新的问题,最突出的是文化状况。当前乡村正处于文化转型的重要时期。一方面,曾经长期在乡村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传统伦理文化正面临消解。经历了漫长政治运动的冲击,传统伦理文化基础已经非常脆弱。与此同时,市场经济进入乡村,面对汹涌而至的消费文化,乡村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传统伦理文化受到巨大冲击,在一定程度上仅仅依靠惯性和权力限制而存在。另一方面,真正的现代文化还没有很好地进入乡村。现代文化缺失的状况不仅局限于乡村,只是乡村的状况更突出一些。当市场经济到来,乡村被卷入到都市文化的洪流当中,农民更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其接受水平、心理需求都没有被充分地考虑。当然,农民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需求也在不断发生改变。对于今天的农民来说,物质生活已经不是第一需求。他们维持日常生活已经普遍没有困难,更需要解决的或者说是对其生活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还有一个情况是,随着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其传统的文化和审美趣味正在消失,与一般大众正在趋同。

当前的乡村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文化建设,文学需要承担的任务也更为急迫。乡土文学必须借鉴之前的经验和教训,适当调整和改变自身,才能更好地适应现实要求。特别是以下几个问题,长期困扰着乡土文学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对其进行深入和独立的思考,是推动乡土文学发展、突破乡土文学与乡村社会关系现有困境的重要前提。

第一,乡村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关系到乡土文学在进行乡村叙述时应该采取的立场或者方式。更准确地说,在对乡村文化批判启蒙的现代性方向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方式可以采用(这关联的是乡土文学的基本思想方向)。

毫无疑问,人类社会的整体方向是朝着现代性发展。正如传统乡村生活方式要被现代生活方式所取代,传统农业文明在主体上很难再有独立生存价值。这是大势所趋,没有人能够阻挡。但是,传统农业文明是否完全丧失了存在价值?这是很值得商榷的。在人类文明中,有很多因素是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最简单的如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农业文明中,人较多受自然制约,基本与自然保持和谐的关系。现代社会不断发展,人拥有了更多控制自然的手段,但与自然和谐相处仍是人类生存的主要前提。再如发展的问题。传统农业文明具有安于现状、不求改变的特点,其不足之处明显,但以发展为唯一目标的思维方式也必然给人类带来巨大恶果。当前人类社会在生态、生存和精神等方面出现危机,都是这一行为观念的后果。所以,乡土文学作家需要突破既有的文化观念,在现代性与反现代性以及现代性的多元内涵和价值观念上,进行充分的思考和多元的艺术表现。其中,在农业文明背景下孳生的中华传统文化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启迪价值——启迪不是固守,而是激发起创新性的思考。这样的思考不仅能够提升乡土文学的思想高度,也可以对中国乡村社会变革产生较大影响。

第二,乡土文学如何保持与乡村现实的关系?这是一个复杂的两难问题,应该努力寻求二者之间的协调和平衡。一方面,文学应该具有对乡村现实的关怀意识。人文关怀本就是文学的重要精神基础,乡土文学关注乡村现实和农民生存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文学应该适度与现实拉开距离,不能完全成为服务现实的工具。文学现实关怀的中心是人文关怀,也就是对人的关怀。如果文学过度介入现实,成为现实宣传品,则很可能迷失自我,丧失独立性。因此,作家们应该对自身的责任和能力有清醒的认知,即作家不是乡村建设的专家,文学作品不是乡村建设的方法,其只能以个人性的方式去观察和思考乡村,这些思想可能会对民众心智和乡村建设有所启迪,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在现实中具体落实。

另外,文学对社会作用的方式多样,不是单纯的某一种。就乡土文学与乡村现实变革的关系而言,它当然可以直接关注现实,但也可以选择予以回避,转而提供一些与现实无关,但却生动鲜活的故事或者通俗流畅的诗歌,给农民日常生活以娱乐和消遣。这样的作品,只要其主题积极、正面,能够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就完全具有存在和推广的意义,是在以另一种方式进行乡村文化建设。事实上,当前乡村最缺乏的就是这种功利性较弱、娱乐性较强的文化作品。

第三,乡土文学究竟如何才能进入乡村?乡土文学要充分发挥其作用,拥有一定的读者是不可缺少的前提。那么,如何才能让乡土文学进入乡村,进而实现其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文学形式是人们反复讨论的层面。因为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难以接受现代文学形式,因此,在审美形式上对农民的适当妥协和靠拢是不可缺少的。但笔者以为,一定不能因此而放弃文学的现代姿态,更不能放弃自己的思想标准。如果完全迁就农民的思想和审美习惯,文学也就失去了真正的存在意义。

对于乡土文学来说,更有意义的是:不仅要使农民接受,更要具有丰富的文学价值。以诗歌为例,传统民歌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重要资源,也完全可以赋予现代诗歌以新的生命力。同样,民间故事也具有自身的价值。莫言在小说叙述上借助民间故事获得了创新和成功,足以给乡土作家们以充分启迪。从这个层面来说,文学改变乡村,并不是单向度的事情,其与乡村审美文化之间应该是互相影响和互相改变的关系。当然,这不是要求文学离开现代性方向,对传统和民间文学(文化)的汲取主要在于其精神而非具体的方法。

事实上,乡土文学的乡村接受效果强弱,重要的影响因素是作家的创作态度和作品的书写内容。文学接受是一种心灵的交流,只有作家投入了真诚和热爱,才可能得到读者的认同和回报。比如,赵树理、路遥等广受农民欢迎的作家无一不对乡村和农民投入了强烈的感情。此外,只有作品内容真正反映农民所关心的问题,表达农民内心最深处的渴求,其才能被农民所关注和认可。正如赵树理所说:“所谓‘大众立场’,就是‘为大众打算’的意思,但这不是主观上变一变观念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因为各阶层的生活习惯不同,造成了许多不易理解的隔阂,所以必须到群众中去体验群众生活。劳苦大众的生活,比起洋房子里的生活来是地狱,我们必须得有入地狱的精神”。一些学者将赵树理的广受欢迎归因于“加强了同人民之间的联系,使人民在这些人物的声音中听到了说的是自己,在他们的形象和思想感情上找到了自己的理想”。这方面的经验值得今天的乡土作家们深刻思索。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农村现代化取得显著成绩,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因而更需要乡土作家们承担历史重任,书写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的崭新成果。

【注:本文系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百年乡土小说与乡村社会变迁的关系、启示研究及文献整理”(项目编号:19ZDA27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

②《茅盾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

③盂广来、牛运清:《柳青专集》,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

④《路遥文集》(第二卷),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

⑤戴光中:《赵树理传》,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7年。

⑥李建军:《从自反批评看两位晚熟作家的新作》,《粤港澳大湾区文学评论》,2021年第1期。

⑦贺仲明:《传统文学继承中的“道”与“器”》,《文艺争鸣》,2018年第8期。

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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