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10月1日起,《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公筷立法。《法规》全文9条,700余字,围绕公筷的定义、消费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权责义务展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并明确了相应的罚则模式。
为了促进公筷使用,提升餐桌文明素养,弘扬健康生活风尚,根据《规定》规定,在餐饮服务场所,两人以上合餐时应使用公筷。倡导在家庭等其他场所合餐时使用公筷。
《规定》明确,公筷是指具有公用功能、用于分取菜点的公用筷子以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其他餐具。本规定所称餐饮服务场所,是指提供餐饮服务的饭店、宾馆等固定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
《规定》要求,在餐饮服务场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合餐者每人或者每菜配备公筷,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筷使用提示,并引导合餐者使用公筷。公筷应当具备明显标识,餐饮服务提供者配备的公用筷子应当在颜色上区别于其他筷子,并标注“公筷”字样。
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告,并可以通过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配备公筷的,由商务、文广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将相关情况纳入餐饮服务行业监管信息。
根据《规定》,宁波市和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公筷使用的管理工作,会同文广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激励机制。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将公筷使用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相关行业公约,宣传、普及公筷使用知识,发挥引导作用,促进公筷使用。
宁波市民对于公筷的使用有什么看法呢?此前,为了更好地了解宁波公筷的使用情况,推进公筷立法,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通过书面形式,向基层立法联系点、餐饮服务经营者、社会公众等发放了书面调查问卷10000份,回收9729份。受调查者中,有86.93%的人认为,法规的制定是有必要的,6.71%的人认为没必要,另有6.36%的人表示无所谓。
据了解,自2020年推行“文明餐桌”行动以来,宁波一直大力在星级宾馆酒店、大中型餐饮店等场所推进公筷使用,倡导习惯围坐合餐的国人改变旧习俗、养成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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