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联合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西安路人流密集商业区集中开展了以“宣传寄递实名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市内保支队民警、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以及千名群众参与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内保支队民警就广大市民关心的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等问题做了认真详细的解答,同时还向市民宣传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种类和物品。在现场,民警向市民积极推荐“大连内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lnbzd),通过关注微信号可以了解更多关于寄递业整顿清理的相关信息。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散发宣传单8000余份,展板20余张,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受到市民一致好评。
近年来,寄递物流业迅猛发展,广大市民在享受到便捷生活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寄递物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政安全。10月22日,公安部等15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寄递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积极会同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行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三个100%” 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对未经许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快递行业要依法取缔。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五个落实到位,即安全检查落实到位;从业人员管控到位;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应急处置落实到位;舆论宣传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危爆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坚决防止寄递企业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市公安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寄递活动实名制和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措施,能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从社会责任和自身的安全考虑,希望市民朋友可以主动配合相关工作开展。同时,对发现利用寄递渠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市民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在快递中寄了违禁品会被怎样处罚?
1、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邮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根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禁寄物品一览
陆运快件禁限寄物品范围
1.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2.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3.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4.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5.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6.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7.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他制品等。
8.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9.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0.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1.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2.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13.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4.贵重物品:金砖、金条、银条、铂金等。
15.古董(含仿品)和贵重易损工艺品。
16.医学样品: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
17.动植物以及动植物标本。
18.难以辨认的白色粉末及未经正规包装、易发生破损泄漏的油漆、粉剂、涂料等。
19.液体类:海鲜、含酒精的饮料(啤酒、白酒等)、蜂蜜、水剂等。
20.易碎品:主要是对其他快件或设施构成危害的物品。
21.烟草类:超过两条(或400支)且未提供烟草准运证的。
22.电池类:各类易燃易爆带电电池。如:酸碱性的电池液,锂电池,含电池液的蓄电池,带电的干电池等。
23.其他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
快递航空快件禁限寄的物品范围
1.爆炸品:如炸药、烟花爆竹、雷管等所有在运输途中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
2.气体: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深冷液化气体、加压溶解气体等(含储气罐体等)。
3.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启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等所有可燃及在一定条件下可燃的液体。
4.易燃固体、自然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炭、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黄磷(白磷)、赤磷、硫磺、硝化棉、镁粉、金属钙粉、钙合金物、金属钛粉、金属皓粉、浸油地麻/棉/质/纸及其制品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氢、过氧化钠、硝酸钾、三氧化铬等。
6.毒性和传染性物质:各种可通过吞入/吸入/皮肤接触等进入人体后导致死亡或危害健康的物质。如毒药、有毒细菌/病毒/寄生虫/寄生菌/真菌等。
7.放射性物质。
8.腐蚀性物质:各种因接触而产生化学反应能够不同程度损伤接触的人体、物品、运输工具等,如: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等。
9.各种无法分辨成分的粉末。
10.各种磁铁及带有较强磁性的物体。
11.各种药品(注意与保健品的区别,保健品可适量收寄)。
12.国家规定禁止民用运输的枪支、管制刀具、仿真枪械等。
13.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4.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含已焚化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5.各种不管是否有毒有害的液体。
16.各种麻醉及精神类药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等。
17.各种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
18.各种容易腐烂的物品(如:海鲜)以及活体动物/植物等。
19.其他可能威胁到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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