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咨询144890件;查办各类食品案件6596起,涉案金额共计6261.68万元,罚款11752.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24户次,移送公安49件。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1月15日公布了专项行动中的11起典型案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些违法企业心存侥幸,以为能够逃脱监管。
2019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检查普陀区金沙江路某场所时,发现上海莱娅食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在加工间内生产预制调理肉制品、非即食水产品等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没收当事人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1513749元。
食品制作不能“想当然”,一些经营者为了博眼球,不惜在配方上铤而走险。
2020年4月13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反映上海蜜客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蛋糕上附着金箔。经查,当事人在上海市普陀区梅岭支路3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在经营过程中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在其加工制作的蛋糕中,并对外销售。
当事人违反《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篡改生产日期是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常见的恶劣伎俩。
经查,上海和亦食品有限公司自2019年8月1日起,分别将积压的临近保质期的以及已经过期的“奶酪熏肠”“德式经典煎肠”“德式图林根煎肠”和“德式纽伦堡煎肠”篡改生产日期。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及工具,罚款3010386.52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把关不严,就会成为无证无照经营者的温床,具有相当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2020年3月2日至3月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营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时发现,4户入网食品经营者涉嫌在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经营。
当事人未通过许可信息比对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件进行审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生意不好,想靠诋毁竞争对手来“翻身”,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上海正善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拍摄了一段点评合成牛排的短视频并发布到网络平台。陈某在视频中所点评的合成牛排含有多种添加剂,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陈某在该视频中使用了“你敢吃吗”“想让我家孩子得老年痴呆症吗”“要把儿童害死的牛排”等用语,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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