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在我国的起源其实很早,早在先秦时代,人们就已经开始广为流传了。
6月份,被开了死亡证明的华县18岁智障女小陈,被一伙人运至山西配阴婚。幸运的是被当地警方发现并解救。
据了解,这桩阴婚是小陈姑父牵线父亲签字。但小陈的母亲说她一直以为是给孩子介绍对象。虽然孩子是她在火车站捡的弃婴,而且患有脑瘫,但没有因此嫌弃孩子。
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 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2011年5 月22日,韩国已故女星郑多彬的母亲为她及文在成举行阴婚仪式。
看着上面的这张照片,不知你会有何感受?请你仔细的看一看那个女人的手臂,对,她的右手是不存在的;再看一看她的脸,你会发现她的眼睛其实只是在呆滞的向 上看;我们再往下方看一看,你又会发现,他们其实是没有双脚的,并且处于一种被某种物体支撑下的悬空状态。好了,我们还是暂时与恐怖小别一下吧!不错!上 面的这张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就是我国传统风俗中相传已久的“冥婚”合影。
提起“冥婚”,可能现代的年轻人还很少听说,不过作为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对于传统习俗的“冥婚”,或许会让他们记忆犹新。
对于“冥婚”,在我国的历史资料中也是有案可稽的。据《周礼》中有关于冥婚的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
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意思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
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
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
还有,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估计是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
而至于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唯一不同的是,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
网友“天使tity”在网上发表一则名《在湖南省吉首矮寨特大悬索桥上发生一件怪事难道是“鬼嫁”》的帖子,短短6小时候内创下了100万点击
男女定亲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亲,拜堂时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举行婚礼。新娘 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
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男人,但人们认为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要为她的所谓“前夫”祭祀亡灵。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
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
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很少搞这种活动。
实际上,“冥婚”在各个朝代均未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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