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三则
凤凰店有户人家,儿子拿着母亲的鞋子玩,遗落在花架下被父亲捡到。他对着妻子大骂,认为有越墙的行为。妇人无法自明,气愤之下准备自缢。他家忽然有狐狸作祟,把妇女的内衣鞋子抛得到处都是。就这样,妇人洗脱了嫌疑。不知道狐狸为什么救这个女人,有人说她婆婆很严厉,曾经关起来一个怀孕的婢女,这个妇人偷了钥匙把婢女放掉。
一个老先生开私塾教乡童识字,塾馆旁有个多年的柴垛,里面有狐居住,大家都不敢靠近。学童顽劣,经常去柴垛边上厕所。有一天,先生去参加亲戚的葬礼,约定第二天回来。先生走后,孩童们上蹿下跳,把桌凳摞起来当台子,用墨水涂了脸做游戏。先生忽然进门,把学生们痛打一顿,愤愤而去。
这些孩子都很小,从七八岁到十一二,回家后或青肿或流血,都受了轻伤。家长们认为老师惩罚过重,第二天去找先生问罪。老先生莫名其妙,说昨天根本没回来。大家猜测是狐妖作祟,有人要去柴垛前辱骂;有人想烧掉柴垛;还有人要去土地庙告状。
这时一个人说:“这些孩子也的确顽皮,只是责打太狠,冤冤相报,恐怕祸事不仅如此,我看到此为止吧!”众人认为他说得对,此后再也没发生别的事。
有个士人夜间坐在院子里乘凉,忽听屋顶上有人吵架。他吃惊地张望,原来是两个女子在屋顶上扭打。片刻后坠落地上,其中一女说:“先生评评理,两女共嫁一夫,是不是没这个道理?”读书人不敢说话,另外一个女子也再三追问,他才嗫嚅说道:“小生是人,只知道人的礼节,鬼有鬼的礼仪,狐有狐的礼仪,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两个女子不屑地说:“这个人模棱两可成不了事,我们问别人去。”说完撕扯着远去。原作者评论说:“模棱两可是人自保的方法,但也有因为推诿而获罪的。做人不必太世故,有些不用躲避的就直接面对才是。”(以上三则出自《阅微草堂笔记》。)
鬼三则
我同年陈仁先住在城南潘家河,朋友傅治芗某日来访,当晚住下。夜里他没熄灯,和衣躺在床上。忽然灯光变绿一个东西压在他的脚上,傅治芗全身麻痹,不能转头,只看到压住脚的一条巨腿。巨腿逐渐上移,压到哪里,哪里就冰冷麻木,觉得血管都要被冻结了。快移到胸口的时候,巨腿上的毛孔都看得见。他暗想,假如压到胸口必死无疑,于是努力挣扎一下,喊出了声。巨腿一下消失,灯光也重新变亮。
朋友傅岳棻某日去下斜街下棋,回来的时候已经二更。仆人驾车走到老墙根街附近,忽然打马狂奔,跑到一个高处才停下来。傅岳棻问怎么了,仆人指着某处说:“那里有个狰狞大鬼!”傅岳棻向那里望去,月光下有个穿白衣服的小孩。二人急忙驱车回家,几天后仆人死了,傅岳棻病了一个多月。二人看到的鬼模样不同,得到的祸患也不同,是不是因为人的福泽不同呢?
有个书生在府里做刑名师爷,他住的是一间老房子,经常发出异响。书生很年轻,时常害怕。有个朋友想吓一吓他,就在夜里悄悄来到他窗外。还没等装鬼嚎叫,就看到书生站起来呼喊,挥动双手做出搏斗的样子。朋友以为他发狂,就隔着窗户喊他的名字。书生喊道:“快来救我!”朋友进门后感觉一阵冷风从腋下穿过,没发现其它异常。
他把书生按在床上,过了好久,书生才冷静下来,说道:“我刚躺下,看到一个身粗、脚短、头大的鬼扑过来。我站起和它抗争,差点不敌。幸亏你到来,鬼从你腋下穿过逃走了!”书生搬了住所,不久后病死了。难道是人的气血衰弱后,鬼也来骚扰吗?
以上三则出自《洞灵小志》,民国初期作品,体裁模仿《阅微草堂笔记》,但成就相差较远。
妖三则
唐朝时,京兆郡韦氏设有家学。后辈韦训完成作业后,信手拿起一本金刚经闲读。忽然来了红裙白衣的妇人,身高过丈。妇人抓住先生的头发把他拖倒在地,然后又来抓韦训。韦训拿着金刚经遮挡,鬼拖着先生出了门。众人在后追赶,鬼把先生放开,消失在一个粪堆里。先生已经昏了过去,好久才醒过来。大家挖掘粪堆,挖到一个破布娃娃,白衣红裙。烧掉后再没出现。
全节(今山东章丘境内)人李某父亲是县令,他跟着父亲来到外地。李某年少喜欢游荡,经常偷跑出官署打猎。某天他追赶一只大鸟进入坟地的树林,林子里有具巨大的尸体仰面躺着,面部肿胀丑陋,眼睛和鼻子都很大。尸体转动眼珠盯着李某,李某吓得半死,从此不敢出去打猎。他夜间多次从地道钻出去喝酒,某夜发现地道另外一头被人用后背挡住。他推了推,推不动,于是用剑刺去。刺进去很深,那个人还是不动。李某知道又遇到了妖怪,赶快退回来,夜间也不再出去。《太平广记》
道光年间,陕西凤县北山有座山王庙。起初香火很盛,经过战乱后荒废,多年无人踏入。后来庙里出了一个妖怪,一丈五六尺高,全身黑黝黝的,泛着金属的光泽。上面是个牛头,鼻孔朝天,腹部有个狮子头,巨口獠牙,目光闪闪如电。妖怪三条腿跳跃行走,遇到人畜先吐黑烟,被烟喷到就会晕倒,妖怪抓起人畜送进狮口,连皮带骨咀嚼。
刚开始它还夜间出现,后来则白昼横行,吃掉了很多人和牲畜,导致十里内荒无人烟。官府捉妖,刀剑火枪都不能伤,找道士来也束手无策。巡抚写了公文请张天师降妖,天师派来一个老法官。
妖怪看到老法官,吐出一股黑气。法官挥动袖子,黑烟立尽,又用剑刺去,妖怪毫发无伤。法官扔出一道泰山铁符,妖怪带符进了山王庙。庙里黑雾弥漫,老法官念咒喷水,黑雾消散,众人跟着他进到庙内。只见神像倾倒,景物荒凉,一个古鼎却很有光泽,铁符还粘在上面。
仔细观察古鼎,三足两耳,顶部铸着一个牛头,腹部刻一狮头。法官用五色线把鼎绑上,念咒后砸碎,妖怪不再出现。听这里的老人说,当年香火鼎盛的时候,祭拜的人杀鸡宰羊祭拜,把血涂在鼎上,年代久了变成妖怪。这也是妖由人兴啊!《仕隐斋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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