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财帛动人心。因为钱财,夫妻、兄弟、亲朋好友之间反目成仇的例子举不胜数。
一位资深彩民的故事
彩票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大家也一定幻想过一夜暴富或者中了五百万应该如何潇洒的美梦。
而在彩票站点里大家也能看到有些资深彩民经常在一起讨论上期中奖号码的规律,他们一边讨论还会一边叹息自己和大奖擦肩而过的那个号码,今天故事里的主角李志勇就是其中的一员。
李志勇是安徽阜阳市电信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同时也是一位资深彩民,从2003年开始李志勇每期必买福利彩票双色球,刚开始他只买一注但是李志勇越买越买越上瘾直到后来每月工资的一半几乎都花在了彩票上。
渐渐地作为资深彩民李志勇不再盲目下注,而是开始研究起来了双色球李志勇还自己总结出了一套选号方案,总觉得按照他的方案肯定会中大奖。
不知道是李志勇的运气好还是因为选好方案有效,他偶尔也会中中奖虽然不是大奖但是几千块的也没少中,所以一直以来家里人也没太计较过他买彩票的事情。
李志勇自然也就成了家门口附近彩票站点里的常客,从2003年到2012年将近10年的时间,李志勇早就和彩票站点的老板潘攀成了朋友,在和潘攀成为朋友以后,李志勇买起彩票来更是方便。
虽然李志勇的家人不计较他买彩票的事情,但是也绝对不会支持他,所以李志勇要是因为加班没法前去购买彩票的时候,需要给潘攀打个电话就能搞定。
而李志勇对于潘攀来说也算的上是大客户了,所以只要知道李志勇中奖潘攀都会第一时间打去电话告诉李志勇,因此李志勇对潘攀那是无比的信任,可让李志勇万万没想到是这份信任会给以后埋下祸根。
“不翼而飞”的彩票
2012年12月中旬李志勇因为加班无法抽身去彩票站,他像往常一样给潘攀打去电话告诉潘攀自己选好的彩票号和其他需要随机选号的条件,让潘攀用随机选号软件帮自己出号,结果随机软件一共出了86注。
李志勇一听86注感觉有点多可转念一想万一中了呢,李志勇对潘攀说:86注就86注吧,你打单吧,我周末回家去拿,拿的时候给你钱。电话那头传来机打彩票和潘攀的声音:放心吧李哥,我已经给你全打好了。
周末上午李志勇如约来到彩票站点,对着潘攀说:上回86注彩票一共是400块钱吧,给你钱我把彩票拿走。潘攀看着李志勇神色慌张的说:李哥,上次的彩票我忘给您打了,实在不好意思。
李志勇疑惑的说:你不是说已经打好了吗,我在电话里都听到打票的声音了啊。潘攀连声给李志勇道歉称自己忙忘了,李志勇只能失落的转身回家。可坐在家里的李志勇越想越不对,和潘攀认识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忘过打彩票啊?
李志勇觉得这其中肯定有猫腻,李志勇马上想到这期的开奖号码自己还没看呢,李志勇打开福利彩票网站看到了本期双色球的中奖号码后,整个人都呆注了因为他发现自己选的86注号码中有一注中了一等奖,而一等奖的奖金是600万。
600万自己做梦都没想过的数字就这样和自己擦肩而过想到这些李志勇翻来覆去的无法入睡,潘攀的异常举动让他越发觉得事情太过蹊跷,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早上李志勇决定前往兑奖中心,看看这600万有没有被人领走。
如果没有那么证明潘攀真的忘记给自己打彩票了但如果已经被领走那么事情就变了,当兑奖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李志勇那600万早被人领走后,李志勇怒气冲冲的来到彩票站点质问潘攀,可潘攀打死也不承认自己打了彩票,这让李志勇有理也说不清。
李志勇只能再次来到彩票兑奖中心对工作人员说,那张中600万的彩票是自己的,可却被别人冒领了,李志勇向工作人员提供了彩票中奖号码,下注时间、下注站点等信息,这些信息都是没有对外公布的除了彩票的下注者别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兑奖中心建议李志勇立刻报警。
“徒有虚名”的彩票一等奖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对此案展开了调查,很快冒领人王文军就被找到了,而王文军恰好是潘攀的大舅子,真相呼之欲出。但是由于彩票购买没有实名制制度,李志勇无法直接证明彩票就是自己的,警方也无法对王文军、潘攀进行任何措施。
李志勇只能一纸诉状将王文军、潘攀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归还彩票和中奖所得钱款。在法庭上王文军、潘攀均表示彩票就是王文军购买的,号码是随机打印的和李志勇没有任何关系。而李志勇在警方的帮助拿到了当时和潘攀的通话记录。
通话记录显示在两人通话结束后的不到一分钟那张一等奖的彩票就出票成功了,接着李志勇拿出了自己总结的选号方案,并根据自己选号的号码条件在随机选号软件上还原出了之前让潘攀打出的86注彩票。
看到这些潘攀反驳道:李志勇肯定是根据已出的中奖号码,反推出来的彩票号。可根据法院工作人员对兑奖中心和彩票管理中心的多人进行了解后得知,绝对不会存在通过中奖号码反选彩票号码条件的概率,因为所有的中奖号码都是随机抽取的。
最终法院判决王文军、潘攀返还李志勇全部中奖金额,但王文军、潘攀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二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拿到判决结果的李志勇满心欢喜地等着王文军、潘攀归还奖金,可就是不见二人有任何还钱的举动,无奈李志勇只能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谁知潘攀说自己没钱没资产当起了老赖,而王文军直接携款跑路了根本联系不到。
无奈之下李志勇只能一直打官司,直到2017年法院再次对本案进行宣判:潘攀因拒不执行判决结果,判其有期徒刑四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人民币;
王文军因拒不执行判决结果,判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人民币。至此该案件以王文军、潘攀入狱告终,而李志勇所中的一等奖至今也没有被返还。
法律知识小科普
像本案案例中李志勇的一等奖被彩票站老板潘攀和他的大舅哥王文军冒领,那么像他们这种冒领他人彩票的行为属于是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说违法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会涉嫌触犯诈骗罪。
首先,对于诈骗罪的客体是公共财物或者是私有财产的所有权,而且是仅限于财物方面,并不包括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其次,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受害人从而产生错误的认识。
再次,对于诈骗罪的主题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违法犯罪行为人达到了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诈骗罪。
最后,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是表现为其主观直接故意,而且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是个人私有财产的目的。
而在本案案例中,彩票所中的奖项是潘攀的大舅哥王文军冒领的,这种不属于是虚构彩票买主,从而向商家兑换奖金。
商家作为另一个被骗人把奖金给了冒领人,不管是彩票的真正买主还是彩票站都属于是受害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会构成诈骗罪。
但是本案中却不是这样的情况,而是彩票站老板串通自己的大舅哥王文军从而去冒领的这个大奖,所有构成的是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说违法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共财产或者会是个人私有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行为的,那么将会触犯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
首先,盗窃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对象就是窃取他人的数额比较大的财物,或者是入户盗窃的行为。
其次,盗窃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的,必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在窃取他人所占有的财物。
最后,盗窃罪是违法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占为己有,记载自己的名下或者是第三人的名下。
如果冒领人兑奖过程中,商家明知兑奖人非实际中奖人的情况下仍然将该奖金予以兑换,那么商家主观上不存在被骗可能,冒领人可能涉嫌盗窃罪,至于商家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具体要看是否存在故意串通情形。
那么像本案案例中,王文军和彩票站老板潘攀恶意串通将李志勇所购买的彩票恶意冒领这种行为很明显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我国刑法中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对违法犯罪行为人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说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不要贪心,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不要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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