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密码安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简报密码安全)

2023年4月15日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浓厚氛围。县委保密机要局特此刊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知识内容。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密码安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密码安全

这些事项要牢记:

01照片不能任意拍不要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等照片。

02朋友不能随便交对网络上某些“不请自来”的好友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在未识别对方身份时即向其透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工作内容。

03工作不能盲目找求职时应擦亮双眼,遇到对方以兼职、征稿为幌子索要信息、套取情报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拒绝。

04器材不能违法买不非法购买或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钥匙扣密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

05信息不能任性晒不要随意在互联网上泄露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性质;尤其是军事爱好者不要过多暴露自身信息,以防被别有用心者盯上,进而予以腐蚀拉拢和策反。

06线索不能擅自瞒在这里小西也要提醒大家,一旦发现可疑线索不能擅自隐瞒。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典型案例】

案例1.使用微信图便利传递信息致泄密2017年10月,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并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在外检查工作的领导。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密码安全

案例2.紧急传达致泄密某市市委某部门为部署相关敏感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该市29个乡镇派人签字领取文件。某乡政府干部洪某到市委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又正值深夜,于当晚将该件拍照发送到乡政府微信群。群成员杨某看到后,立即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件被数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泄密。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守国家秘密 维护密码安全

【案例分析】

保密部门组织查办的此类泄密案件往往存在某种“客观因素”:待办公务紧急,其他通信方式不畅,无法当面交办或报告,技术失误乃至领导指示使用微信传送等,实际是当事人漠视保密法律法规,对发生泄密后果心存侥幸。

【保密提示】

因微信办公导致泄密的情况屡见不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微信办公作为一种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并不在于微信本身,微信办公导致泄密的真正原因还是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对干部职工保密教育培训不够,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淡漠。机关、单位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到每一个人。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到经常提醒,干部职工不仅要保证自己不使用微信传密,发现此类情况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办公,因工作需要组建的工作群,交流内容应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禁止涉密人员使用微信办公。将涉密载体全过程管理与智能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消除涉密文件数字化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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