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历代的统治者们为了巩固统治,不得不想出相应的应对手段和方法,而最好的威慑方法莫过于刑法。
古时候针对犯人的刑法数不胜数,随便几样刑具加身,都能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针对女性犯人的刑法,可谓十分残酷。
通常而言,大多数的肉刑都会令犯人遭受身体上的痛苦,但刑法之所以令人畏惧,除了发肤之痛外,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摧残和侮辱,有些刑法带来的痛苦,是犯人们宁愿自尽,也不愿去承受的。
为什么古时候很多女性犯人宁求一死,也不愿意受刑?古时候针对女性的酷刑都有哪些呢?
今天在这里就为大家盘点讲述几个古时候让犯人望而生畏的酷刑。
(本文图片皆为网络素材)
一、拶刑
拶刑俗称夹手指,顾名思义就是用刑具夹住手指,具体施刑方法为:将一种名为拶子的刑具,套在犯人的手指上,然后施刑人用力拉扯刑具。
夹手指这种刑罚,听起来平平无奇,或许会有人觉得,夹夹手指而已,能有多痛苦?但实际上,这种酷刑给犯人带来的痛苦,丝毫不亚于棍棒加身。
由于受到刑具的挤压,犯人的手指会遭受巨大的压力,进而感受到钻心般的疼痛,甚至会因此导致双手废掉,所以古代犯人面对拶刑时,往往都会哭天喊地、十分畏惧。
拶刑在唐宋明清各朝代都很常见,常用于官府逼供,而这种刑罚的针对对象通常是女性犯人。
因为通常来说,女人的手比起男人的手要更加细嫩,采用这种“残忍”的刑罚,对女性而言,肉体伤害和精神折磨会更加明显。
而且,古时候的很多女性都要依靠这一双手洗衣做饭,如果经历了拶刑,双手或许就会废掉,那么今后的生活,自然而然也就失去保障了。
针对手部的刑罚,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另一种刑罚也更会让犯人感到恐惧。
二、扎指甲缝
大家可能看过一些古装电视剧,在剧中如果有什么丫鬟奴才犯了大错,成了戴罪之身,就会有审讯的人拿着针去扎她们的指甲缝。
这种扎指甲缝的刑罚,比起拶刑要更加“凶残”:通常情况下,审讯者要对犯人施这种刑罚时,会将犯人的身体强制固定住,使其无法挣扎反抗,再用锐利的竹签或者针,对准犯人的指甲缝刺进去。
俗话说“十指连心”,古时候有不少女性,不论平时干不干活,都会好好保护自己的手,纤纤玉手被竹签和针扎进去,那种尖锐的疼痛感可想而知。
而且,为了保证犯人不会因此刑而丧命,通常扎指甲缝不会扎得太深,所以遭受这种刑罚后只能硬生生地承受。
如此酷刑加身,犯人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难怪很多人宁愿一死了之,也不愿意活着遭罪,这样折磨人的刑罚,真不是一般人能扛得过去的。
三、杖刑
杖刑是五刑之一,作为刑种可以追溯到东汉,简而言之就是让犯人脱掉衣服,再用竹棍、木板、荆条等物,重重击打其臀部。
关于杖刑,宋明清三朝有规定,凡是妇人不守妇道被发现,都会对其施以杖刑。
由于臀部上的肉厚,所以,如果不是下手特别重的话,杖刑通常只会给犯人带来皮肉之苦。
但杖刑会要求犯人扒掉衣服,这其实是对犯人的侮辱,而这对于那些女性犯人而言,更是精神上的折磨。
历史上的珍妃,就曾经遭受过这种“扒衣击臀”的酷刑,而且她也是历史上第一个被扒衣受杖刑的嫔妃。
珍妃思想开放,喜欢新鲜事物,在当时戒律森严的皇宫里,珍妃对于皇帝而言,就像一束温暖的光,可这道光却惹了慈禧的眼,久而久之,慈禧对珍妃越发不喜。
当时,由于各种综合因素影响,珍妃参与到了一桩卖官受贿事件中,后又顶撞慈禧,慈禧本就想整治珍妃,这次卖官事件让慈禧抓住了把柄,于是便命人对珍妃施以杖刑。
当众被扒掉衣服,用木板重击臀部,珍妃作为一个女人,身体本就不如男人健壮,挨了这顿毒打,也已经半死不活了,由此可见杖刑的伤害和威力有多大。
不过,相比起遭受身体之苦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还是精神上的侮辱和羞耻。
四、铁裙之刑
铁裙之刑,名字听起来倒有趣,但实际上这种刑法颇为残忍。
铁裙之刑是专门用于女性的一种刑罚:即让人把犯人放在火上面烤,但是在这之前会让犯人穿上由铁片做的“裙子”,由于金属刑具经过火烤后会发热,犯人的皮肤会被铁片灼伤。
火势烧起来后,铁裙的温度会迅速升高,此时的犯人会感受到如同被烙铁烙的疼痛,场面自然惨不忍睹。
这种刑罚会让犯人觉得生不如死,而且其本身带有严重的侮辱性质,所以通常也是用于犯了重罪的女性身上。
五、浸猪笼
想必很多朋友们都听说过浸猪笼这种刑法,现在不少电视剧里都会讲,村里的哪个女人惹了事了、不守妇道的话,村长就会带人把那些女人抓起来浸猪笼。
浸猪笼的具体施刑方式,是将犯人放进竹篾扎成的笼子里,再将人扔到江河之中。
旧社会时,对待那些红杏出墙的人,但凡男女双方被抓到了,男的会被乱棍打死,女的就会浸猪笼——所以说,浸猪笼通常是用来针对那些不守妇道的女性的一种私刑。
实际上,浸猪笼其实是一种很封建的民间私刑,而且其本质是让人被活生生淹死,可谓残忍至极,很多女人遇到了这种情况,是宁愿上吊自尽,也不愿意遭受浸猪笼之刑的。
六、“红绣鞋”
红绣鞋也是旧时的酷刑之一,听名字就能联想到,这种刑罚折磨的是犯人的双足。
具体施刑过程为:将一双特制的铁鞋放在火里烧,待到铁鞋被烧得通红发亮以后,再将铁鞋用钳子夹出来,让犯人光脚穿上。
由于此时铁鞋的温度极高,犯人的脚只要一踩上去,就会被烫掉一层皮,但刑法并没有到此为止:犯人的脚被烫出水泡后,审讯者又会让犯人重复这个刑法过程,而脚掌水泡也会被烫破。
如此反复,犯人的脚掌经过多次烫伤后很容易感染,而古时候的医疗条件不及现在,遇到这种情况犯人通常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简言之,由于刑法带来的痛苦,会让犯人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以“红绣鞋”也算是诸多刑法中不人道的一种。
七、虎豹嬉春
虎豹嬉春是古时候针对妇女的一种酷刑,听名字或许会觉得“有诗意”,但这种刑罚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
虎豹嬉春的具体施刑方法是:将女性犯人的衣服脱掉,然后将其扔进麻袋里,同在麻袋里的,还有老鼠和猫,以及刚刚点燃的鞭炮。
由于鞭炮爆炸会惊吓到老鼠和猫,受惊的猫鼠便会在麻袋里乱窜,一阵乱抓乱咬过后,受刑者的身上往往都会伤痕累累。
不过至此刑法还没有实施结束,审讯者会将受伤的犯人带出来,让犯人浸泡在盐水之中。
这种刑法,听起来都觉得心惊,且不说脱光衣服这件事,对犯人精神意志的打击和摧残,单就在麻袋里被老鼠和猫抓咬,又无法挣脱麻袋的束缚,就已经让人痛苦不堪了。
更重要的是,在犯人受刑之后,还让犯人的伤口接触盐水,这雪上加霜的致命一刀,无疑是要将人逼到死路上。
所以,在这样的摧残下,能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
客观来讲,这刑法确实不人道,不论犯人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都不应该被这样灭绝人性的手段对待,用这样的法子折磨人,实在是有违人性
八、髡刑
髡刑是一种针对女性的羞辱性刑法,即将犯人身上的毛发剃光,属于五刑之一。
这种刑罚本质是对犯人的一种人格侮辱。
女人哪有不爱美的?可是将包括头发在内的全部毛发剃光,顶着个光秃秃的脑袋走在街上,任凭是谁也会觉得羞耻和屈辱。
而且,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虽然没有对肉体造成实际伤害,但此刑法对人格的侮辱和摧残,会如同阴影般笼罩着犯人。
不得不说,古时候的刑法即便放到现在,也是一个比一个残忍。
九、宫刑
对男人而言,宫刑的施刑和操作无用多言,对女人而言,宫刑会剥夺她们的生育能力。
据《尚书·吕刑》所著,女性犯人实施宫刑,是用木棍长时间击打腹部,从而导致脏器受损,进而失去生育能力。
如果一个没有孩子的女人经历了这种刑法,那么想必她也就此失去了成为一个母亲机会。
十、黥刑
黥刑是古时候的五刑之一,又名墨刑,这种刑法的具体操作方法为:用带有墨汁的针,刺破犯人的皮肤,借此在犯人的皮肤上留下图案或者痕迹,当然,也会有刺字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黥刑会施在犯人比较明显的身体部位上,比如脸上或者额头上。
其实,黥刑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和痛苦,相较于其他刑法,算不上很严重,但黥刑存在的目的不在于伤人,而在于诛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古时候的女人,最重视的就是自己的容貌,而对待那些女性犯人,黥刑无疑是令人畏惧的:一旦在脸上刺了字,可以说这个女人这辈子就毁了。
因为黥刑如果是在脸上施刑,不但会损害容貌,导致颜面尽失、无法见人,更重要的是,这个东西会一辈子跟随自己,成为一生都抹不去的黑点。
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黥刑对肉体的损害,也会让犯人陷入叛逆孝道的境地,所以说,黥刑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伤身,而在于诛心。
而作为五刑之一,黥刑在历史长河中存在的时间也很长,若要深究的话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
《尚书·吕刑》中有记载,最初的墨刑是直接用刀子割破人的皮肤,然后在划破的痕迹上涂上墨汁,待到伤口结疤后,墨汁的痕迹也就保留了下来。
不过,到清代光绪年间,《大清律例》被修订后,黥刑便被彻底废除了。
不过,原本的黥刑在现如今却逐渐演变成了一种时尚潮流:现在的不少男女,会因为各种原因去尝试刺青,而刺青行业也应运而生,或许这也是历史的自然现象吧。
结语:
历朝历代,各式各样的刑法数不胜数,这些刑法对于当时女性的迫害是很深的。
即便成为了犯人,这些女性们也有尊严和人格,本不应该被这样对待,而在经历了酷刑之后,很多人要么被酷刑摧残致死,要么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和打击而自尽,这对个人和社会而言,影响都是恶劣的。
由此可见,这些刑法给百姓人民带来的震慑与迫害着实不浅,但历史进程自有它的轨迹,封建社会已经过去,如今的社会和平安宁,自然也不再需要这些刑法继续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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