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之所以创造符号来代替语言、文字,是因为符号比语言、文字更简练、直观,而且更方便书写。
在数学的发展过程中,数学符号的出现有效的促进了数学的发展,数学的每一个进步都有新的符号产生。看看下列符号,它的来历你知道吗?
“=”是16世纪英国学者列科尔德创造的,1557年,英国数学家列科尔德,在其论文《智慧的磨刀石》中说:“为了避免枯燥地重复aequalite (等于)这个单词,我认真地比较了许多的图形和记号,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两条平行而又等长的线段,意义更相同了。” 于是,列科尔德有创见性地用两条平行且相等的线段“=”表示“相等”,“=”叫做等号。
但也有数学家用其它符号表示过相等。例如数学家笛卡儿在1637年出版的《几何学》一书中,曾用“∞”表示过“相等”。直到17世纪,德国的数学家莱布尼兹,在各种场合下大力倡导使用“=”,等号才渐渐被世人所公认。
“+”是15世纪德国数学家魏德美所创造的,它的意思是:在横线上加一竖,表示增加。“-”也是15世纪德国数学家魏德美所创造的,它的意思是:从加号中减去一竖,表示减少。1489年,德国数学家魏德曼在他的著作中首先使用“+”、“-”表示剩余和不足;1514年荷兰数学家赫克把它用作数学运算符号;后来又经过法国数学家韦达的宣传和提倡,才开始普及,直到1630年,才得到大家的公认。
“×”是英国数学家奥特雷德于1631年在其著作《数学之钥》中首次以“×”表示两数相乘,即现代的乘号,后日渐流行,沿用至今。英国数学家奥特雷德于1631年在其著作《数学之钥》中首次以“×”表示两数相乘,即现代的乘号,后日渐流行,沿用至今。莱布尼茨于1698年7月29日给J.伯努利的一封信内提出以圆点“•”表示乘,以防“×”号与字母X相混淆。后来以“•”表示乘法的用法亦相当流行,现在欧洲大陆派(德、法、俄等国)规定以“•”作乘号。其他国家则以“×” 作乘号,“•”为小数点。而我国则规定以“×”或“•”作乘号都可,一般于字母或括号前的乘号可略去。
“÷”现在除号“÷”称为雷恩记号,是瑞士人J.H.雷恩于1659年出版的一本代数书中引用为除号。1544年,德国数学家施蒂费尔於其出版的《整数算术》中以一个或一对括号作除号如以“ 3)12”或“3)12(”表示12÷3;奥特雷德则以“a)b(c”来表示b÷a=c;J.马洪(1701年)则以“D)A+B-C”表示(A+B-C)÷D。至1545年, 施蒂费尔又改以大写德文字母D表示除。此外,莱布尼兹于他的一篇论文《组合的艺术》内首以冒号“ :”表示除,另外也有人用“-”(除线)表示除。以上三种表示除的符号一直沿用至今。
“√”根号是17世纪初,法国数学家笛卡尔在他的《几何学》中,第一次用该符号表示根号。早在1480年,德国人便开始用一个点来表示方根,如•2表示2的平方根,••2表示2的4次方根,到了16世纪初,平方根用小点带上一条小尾巴来表示,就像一个小蝌蚪,因而很难标准。1525年,德国数学家鲁道夫的代数书中用√4表示4的平方根,显然用“小钩子”要比“小蝌蚪”好多了。不过还是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小钩子“√”的意义不明确,不知道它能管后面几个字母及数字。后来,笛卡尔在他的《几何学》一书中创设了现代的平方根号。笛卡尔的根号与鲁道夫的根号最大区别在于:笛卡尔考虑到,当被开方数有几项时,鲁道夫的根号会引起混淆,因此,他在上方用直线把这几项括起来,前面再放上记号“√”,也就是现在使用的根号了。
“∽”和“≌”是17世纪德国数学家莱布尼茨在几何学中用“∽”表示相似,用“≌”表示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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