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人寿金融保险知识普及 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涉及到“四个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通俗的来讲,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责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保障的主体,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在投保时,客户较为熟悉的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确定,但对于受益人的确定往往会比较容易忽视。对这些细节的忽视,可能会在后续理赔的时候影响理赔进度,甚至造成家庭的纠纷和分裂,更严重的情况是身故保险金的最终分配可能违背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关于“受益人”那些事。
受益人由谁指定?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指定为谁?
在我国《保险法》中,对于受益人的指定范围有一点限制性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除此之外受益人的指定范围并无其他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任何人为受益人,这个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非自然人,比如指定慈善机构、学校等为受益人。但是,在保险公司实际业务中,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受益人可能对被保险人带来的道德风险,也为了减少潜在纠纷及投诉,保险公司大多规定,受益人必须指定为与被保险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关系的自然人,有些可以接受指定为其他近亲属,但一般都不接受指定为无关系的第三者。
受益人如何指定?
在指定受益人时,表述一定要详细、准确。通常情况下,登记保险受益人需要明确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等详细信息。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多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自行安排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依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为数人但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但在保险公司实际业务中,若指定多个人为受益人,一般要求在指定时明确各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为什么建议投保时对于受益人一定要明确指定?
1、避免家庭纠纷。很多人在投保时,可能会觉得“法定继承人”就是自己最亲密的家人,就算不写上具体的名字,最后发生了保险事故,赔偿金也是给他们。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结构和人员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没有明确、具体的指定受益人,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与投保时初衷存在较大出入。
2、理赔资料相对简单,理赔时效更加迅速。如果指定了保单的受益人,当被保险人身故后,指定受益人所要提交的材料会简单很多,一般只需要提供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受益人的银行账户、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但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除上述提及的资料以外,还要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操作起来复杂很多。
3、《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若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当保险金作为遗产支付时,未来有可能会面临被征收遗产税的风险。
总之,具体、明确的指定受益人不仅有一系列好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还可以根据家庭情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申请对受益人进行变更,变更的手续及流程也非常便利,极为人性化。因此在投保时,大家一定要重视受益人的确定这一环节,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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