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彦刚)近日有两名在校大学生致电本报记者,询问国家励志奖学金怎样审核和发放的?12月4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记者了解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各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校审定后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根据省教育厅的批复,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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