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时
如果没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
很容易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据相关资料显示
仅2019年1月份
我市就发生了5起高坠事故!
▼▼
1月5日,南山区某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工人从15米高的楼层失足坠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带,未将安全带系扣在生命线上。
1月9日,龙华区一工人从1.88米高的人字梯上跌落受伤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1月11日,宝安区一工人从四楼阳台坠落地面死亡。
1月17日,光明区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一工人在进行准备作业时不慎从高处坠亡。
1月18日,南山区一建筑工人不慎从楼顶女儿墙坠亡。
深圳是一个繁忙的都市
建筑的改造装修、广告牌板的安装
空调的拆装、外墙的清洗等
都会涉及到高处作业
而作业期间
不系安全带、不带安全帽
不用安全梯、不使用安全梯
等现象屡见不鲜!
高坠悲剧屡屡发生
实在令人痛心!
我们可以为此做些什么呢?
小编告诉你一个“秘密”:
如发现高处作业安全隐患
可拨打12350进行举报!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
举报一经核实,还有奖励哦
▼▼
2019年1季度,12350热线共接到涉及高空作业安全隐患举报63起。目前已核查54宗,其中32宗属实,22宗不属实,期限内9宗未反馈。属实的每宗举报均发放奖金500元。
看到这儿
可能有的小伙伴会问:
我不是专业人员,什么是高处作业?除了安全带没有系,还有哪些安全隐患可以举报呢?
记住啦!
下面这5种都属于高空作业哦
▼▼
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1.临边作业
2.洞口作业
3.攀登作业
4.悬空作业
5.交叉作业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麻痹
这份高空作业安全指南
请大家收好啦!
▼▼
一查证件。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查安全区域。高处作业下方须设有安全警戒区以及明显警戒标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三查安全装备。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四查安全梯。便携式梯子应符合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7059)的规定,不能垫高使用,须有整体的金属撑杆或可靠的锁定装置。
五查安全作业。登高作业同一梯子或平台上严禁两人同时作业,不能违规带人移动梯子或平台。
六查防护栏。操作平台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材质和承载力应满足要求,稳定可靠。
七查作业环境。禁止夜间高处作业;禁止违规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进行室外高处作业;高压线附近施工时,应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八查屋面作业。涉及轻质型材屋面(如彩钢板)作业时,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严禁在轻质型材上行走。
再次提醒您:
如发现安全隐患
除了善意提醒当事人外
还可以拨打12350热线进行举报
(举报一经核实,
可获得500元奖励哦!)
P.s举报时请说明详细地点以及安全隐患具体行为,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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