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年都有野猪破坏庄稼的消息,前段时间,一对年轻夫妻为保护庄稼,通过捕食野猪更是受到了惩处。这种野猪捕不得、杀不得的情况,让很多种田农民很无奈。
然而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有一条提到了,拟将野猪剔除出“三有”陆生保护动物名单。
面对这一资讯,很多农民表示,终于从有“判头”变成了有盼头,野猪与农民争粮的问题,也终于有解。同时不少人也好奇,野猪是不是从此就能上餐桌,此外,眼看着杀年猪的日子也到了,野猪能否成为年猪的替代品?
为何野猪拟被剔除保护动物名单?
自从2000年8月1日,野猪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开始,野猪已经被保护了21个年头。而正是由于野猪的繁殖速度非常快且环境适应能力强,也使得在这些年里,野猪从濒危变成了泛滥。而考虑到,任何一个食物链中的物种要想保持与自然的平衡,其数量就必须维持在一个较为合理的界限内。而野猪数量的猛增,实际上已经对生态链平衡造成了影响。
与此同时,对野猪的处理一直是一个难题,因为在不能补、不能杀、不能吃的情况下,很多农民为保护庄稼,只能通过驱赶的方式,与野猪展开长期的“拉锯战”。而随着野猪对于传统的驱赶方式不再惧怕,它们对庄稼和牲畜的破坏程度也在加强。而且,即便农民尝试让野猪与家猪交配,来改善猪的抗病能力,但有饲养价值的仅限于“子二代”,收获和付出不成正比。
总的来说,正是出于对维持生态平衡以及野猪难处理问题的考虑,才使得野猪拟被踢除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单。不过话说回来,人与其他动物之间,本身就处于一种相互影响的状态,而正是由于人类的无限扩张,正不断挤压着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因此,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建设,还应该进一步加强。
既然接下来野猪有可能不再是保护动物,那么它到底能不能被搬上餐桌?
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其要求保护的物种,不仅仅限于国家重点保护品种,同时还包括国家非重点保护品种。也就是说,只要是野生动物,无论保护等级是高、还是低,都不能随意捕杀。即便接下来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那么若想对其进行捕杀,也必须取得当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狩猎证之后,才可以按要求采取行动。
除此以外,《民法典》也明确规定,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而非个人所有。对于通过随意捕杀野生动物,对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而这里所说的被侵权人,实际上指的就是国家。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即便未来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那它照样属于国家财产,如果个人将其搬上餐桌,就会被定义为破坏生态。
面对野猪的问题,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展开了对野猪的限时定点捕杀行动,并按照野猪的体重,对参与者进行现金奖励。不过农民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不能擅自行动,其次捕到的野猪不能吃,只能交由相关人员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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