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是关押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的司法场所。传统认识中,监狱都归口司法局管理,事实果真如此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关于监狱的管辖权,有几点是比较明确的:
第一、监狱主要由司法厅管理。司法厅下设监狱管理局,监狱管理局是各省、自治区的监狱直接管理单位,接受司法厅领导。也就是说,监狱一般由省管,而不归市管。
第二、司法局主要存在于地市和县区。这两个层级一般不设监狱,因而不能直接管理监狱。
第三、监狱不归司法局管理,但是监外执行的犯人也就是社区矫正人员由司法局管理,由市县司法局负责教育矫正,将其改造成守法公民。
也就是说,监狱作为关押犯人的司法场所归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不假,但主体是在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即司法厅。市县两级司法局不管监狱,但协助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除了省司法厅外,司法部也管理个别监狱。
如燕城监狱,是司法部唯一直属的中央监狱。这座监狱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主要用于关押职务罪犯、普通刑事罪犯和外国籍罪犯。这也是我国级别最高的监狱。各省、自治区司法厅管理的监狱一般为处级单位,少数大监狱可以到副厅级,统一归口副厅级的省监狱管理局管理。司法部燕城监狱作为部属监狱,行政级别已经上溯至正厅级。
目前,我国唯一不隶属于司法部门而是由公安部管理的监狱是秦城监狱。该监狱主要关押各类职务犯罪的官员,其中绝大部分以省部级干部为主。其余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临时看管场所,严格意义来说不属于监狱,基本上由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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