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三尺,古书中男子手里常握有三尺请问三尺指什么?

常握三尺,是指拥有权力。不是指剑。没有这么骂人的。

剑,算是最常见的答案,却是错的。“三尺剑”可不是夸人,而是贬损人的。

历史上有没有“三尺剑”?有。

但是,这个“三尺剑”不是武人所用,而是文人所用,不开刃,又叫“押书宝剑”,起的是镇纸的作用。

武人用的剑没有这么短的,丢不起那人。

这里说的尺是指汉尺,“三尺”一语即出自《汉书·卷一·高帝纪下》: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此非天命乎?

汉尺一尺是23.1厘米,三尺才69.3厘米,太短。

人家刘邦说提三尺剑,是形容自己当初的困境。布衣,身份卑微;三尺剑,武器里的垃圾。

刘邦的意思是说,自己当初身份低微,拎着最垃圾的家什,条件那么差,最终竟然得了天下,这不是天命吗?

所以,“三尺剑”是用来形容混得不好。

你混得不好,你可以自嘲,可你不能破罐子破摔。就好像说你很穷,但你不能因为裤子漏窟窿你就不穿了,你光着出门,那不像话。

所以,“常握”就不是剑。“三尺剑”是用来形容混得不好,“常握三尺”不就成了卖惨?

比如杜甫《重经昭陵》诗里说:“草昧英雄起,讴歌历数归。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草昧英雄,没有家底,那只能逮什么拿什么暂时凑合。

真正的手握三尺,是指权力、本领。这是一个引申语。

《史记·酷吏传·杜周传》记载: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

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古代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法律为“三尺法”。

行三尺法者,必然是当官的,所以“常握三尺”里说的,是“三尺法”的引申义——权力。

常握三尺,手里有权力,权力经常在握,是这么个意思。

后世又将该词义有所延展,常握三尺,是指某人有某种本领。

比如说,张三常握三尺而嗟叹无的放矢,张三叹的是什么?是说自己胸有锦绣,有能力报效国家,但是没有晋身之门。

基本上,唐宋以后的诗词尤其是白话文,一说“三尺”都是这类意思。

比如张元干的《贺新郎·曳杖危楼去》词里说:“要斩楼兰三尺剑,遗恨琵琶旧语。”这里说三尺剑,指的就是自身的本领。也因此,三尺剑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都有几分自负的意思。

三尺指的是什么?三尺,在不同语境中的意思不尽相同;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男子的”佩剑”,比如说”三尺青锋”;还有”仗剑走天涯”之说。

还有一种情况,这里的”三尺”就是指的”法度”;有一个成语叫做”目无三尺”,说的就是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

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所以就有了这种说法。

在战国和秦代,简是主要的书写材料,但是秦简的实物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第一次发现。

1975年底,考古工作者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代属安陆县)发掘战国末年至秦代(公元前3世纪中后期)秦墓时 ,在11号墓中发现1100多枚竹简,在4号墓中发现两块木牍。

11号墓所出竹简里有秦律的部分抄本(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效律》等多种律文中的一些条文) 、对秦律的问答体诠释、关于治狱的各种文书程式的汇编(原题为《封诊式》)、南郡守发给属县的文书(原题为《语书》)、秦昭王元年(前306)至秦始皇三十年(前217)间国家与墓主家庭的大事年表、格言和字书的抄本,以及两种讲时日禁忌等迷信的《日书》。

秦律制定于战国时代,秦亡以后全部亡佚,新发现的秦律是中国现存的最古法律(见云梦秦简)。秦代统治时间很短,流传下来的秦国和秦代史料,特别是社会经济方面的史料,非常贫乏。秦律等新史料的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缺陷。

题主所说”男子手里常握有三尺”,很显然就是指的”三尺青锋”(佩剑)而不可能是上面书写着法律条文的竹简——

古时候男子的佩剑除了防身以外,更多是用来作为一种装饰或者说象征,”手握三尺”者并非就是武林高手,也绝对不会像李白《侠客行》中写的”十步杀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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