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 中央新闻网站)北京8月3日电(记者 何欣)“秦岭别墅边禁边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当地政府监管不力,对权力的傲慢。”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竹立家就针对秦岭违规别墅屡禁不止现象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7月30日,西安市召开了有关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秦岭违规建别墅问题又再一次进入人们视野。从2003年开始,政府不断出台和重申“禁墅令”,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房地产开发。然而在“禁墅令”下,一栋栋别墅仍“扎根”于秦岭脚下,屡禁屡建,屡建屡禁,不断反复。对“禁墅令”视而不见的到底是谁?
“禁墅令”下 违规别墅“满山开花”
据了解,秦岭是11个具有全球意义的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之一,是我国北方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也是大熊猫的分布最北线和分布密度最大的区域之一。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羚牛,被誉为“秦岭四宝”。
然而有人却在秦岭私建别墅,随意破坏山体和植被,大量弃土弃石,造成河道淤积,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记者通过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在秦岭虽然“禁墅令”从2003年就开始实施,期间又不断出台相关通知重申“禁墅令”,不断下发整改通知,并召开无数次相关整治工作。秦岭深处的别墅在经过一次次的整改后,仍然“扎根”在秦岭。
据西安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排查秦岭北麓沿山违法建设情况结果显示,从1997年开始秦岭北麓就存在违建问题。
外来人员假借“发展农家乐”为名,变相建设违法建筑;通过投资村基础设施建设,非法获取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变相转让等多种原因让一栋栋违规别墅出现在秦岭。
为了不让违建别墅破坏秦岭生态,在2003年政府出台“禁墅令”。
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
2004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岭北麓第二批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处理意见的通知》再次重申,坚决不允许建设别墅、商品住宅及进行营销的房地产开发类项目,所有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变更为旅游服务类项目。
然而“禁墅令”这个“枷锁”却没有禁锢住人们在秦岭建设别墅的脚步。
2012年,有媒体报道,沿秦岭北麓环山路一线分布着多个别墅项目,之后被政府拆除。然而不久后,被拆除的别墅竟然“高调复出”。
2013年10月1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公布实施。其中指出,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同时,西安市还制定了《2014年—2016年秦岭生态保护区项目实施计划》。重点实施沿山路景观提升、绿道建设、废弃矿场生态恢复,对浅山区生态环境进行改造提升。
连续两年西安市政府提出要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禁止在秦岭保护区建别墅,然而这并没有让秦岭的别墅消失。
2014年3月,有媒体报道地处秦岭七十二峪之一的沣峪滦镇石峡沟村存在违建别墅202栋。其中,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145栋,占用建设用地且审批手续不全57栋。
2016年,根据西安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市秦岭办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情况的通报》显示,秦岭违建行为持续发生。
违规、禁令、拆除、重建、禁令、违规……“禁墅令”反复出台。秦岭深处的别墅也和“禁墅令”一样轮番出现在秦岭深处。
2017年3月1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其中指出,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从西安市发布“禁墅令”到陕西省发布,还是没有让秦岭的别墅消失。
同一小区,同一问题,三条整改通知。
2017年6月7日、9月8日、11月16日,三封分别名为《长安区秦岭山水社区违章建筑》、《秦岭山水小区违建、侵占绿地严重》、《秦岭山水小区疯狂私搭乱建》投诉信件。投诉信所提及的秦岭山水小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地处秦岭北麓。
长安区政府对此三条投诉均回复已下发整改通知。2018年7月4日,有人在陕西新闻网《民生热线》投诉举报称,秦岭动物园南边,秦岭山水楼盘紫荆苑别墅区19号业主购买时面积是600多平米,从2016年起开始私自改扩建,现在的面积已经扩建至2000多平米,至今没有手续。
秦岭别墅边禁边建 专家:当时政府权力缺失
秦岭别墅边禁边建,为何在“禁墅令”下,还可以在秦岭看到别墅?
对此,竹立家认为,针对秦岭违建别墅问题,当地相关政府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滥用权力,放任违建别墅问题。
有些别墅假借“旅游之名”获得相关开发建设的手续,而有些别墅只要给当地政府“租地款”就可在秦岭脚下建设。
据西安市国土资源长安分局调查显示,2006年至2013年间,地处秦岭七十二峪之一的沣峪滦镇石峡沟村两委会共收取外来人员建别墅“租地款”98万余元。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在之后中央环保督察组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进行的反馈中指出,近年来秦岭地区采矿采石破坏生态情况突出,生态破坏面积达到3500多公顷。蓝田县东山麻岩矿、大岔沟花岗岩矿和户县栗峪石料矿均位于秦岭限制开发区,在未取得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准入手续的情况下,两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前后仍违规向三家企业颁发采矿许可证。
针对整治秦岭别墅工作,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罗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部门互相踢皮球,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监督缺失、管理不协调不到位。
“别墅建设持续多年,作为监管部门,为何视而不见?”此前西安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不是国土部门一家能管的,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只有调查取证和制止的权力,很多时候制止也没有效果,而拆除别墅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们的强制手段是通过法院来体现的,否则就是违法行政……”
据了解,秦岭陕西段均按行政区域划分,分别归属不同的地方政府管理。各个保护区在接受直属管辖部门管理的同时,林业、环保、水土、文物、旅游等方面管理工作又隶属于不同行政部门。
在2016年,西安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市秦岭办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情况的通报》中称,西安市秦岭办作为秦岭生态保护的监管部门,虽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了违建问题,也多次要求和通知建设单位停工、停建,但未采取有力有效的制止措施,导致违建行为持续发生,直到省政府关注过问,才向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而2018年7月30日,在西安召开的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中指出,要拿出刀刃向内、刮骨疗伤的决心和勇气推进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问题妥善解决。
“刀刃向内”、“刮骨疗伤”是否可以让一栋栋用水泥搭建的别墅消失在郁郁葱葱的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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