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恪尽职守,用奉献书写无悔,用敬业彰显忠诚,自觉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李超,男,1983年出生,2014年9月加入公安队伍,现为景洪市公安局勐龙派出所民警,从警至今多次被评优秀。自参加工作以来,积极投身禁毒工作,2016年在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中被景洪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扎根基层,争做群众贴心人。
李超作为基层派出所民警,主要负责勐龙镇曼康湾村委会及废旧金属回收店,曼康湾村委会人口多,基数大,为了开展社区工作必须坚持进村入户排查。“见面排查,见面算数”是排查登记工作的基本要求。李超同志克服困难,坚持深入社区、进村入户,开展全面彻底清理排查,并重点加强对人员的清查,力争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坚持在见到本人的情况下,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确保准确、无误。他始终抱着“能帮人一把是一把,虽然不能让人民群众从根本上改变生活状况,却能使他们摆脱眼前的困境,从而使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多一份理解和支持”的心态,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常用暖人心的问候和细心的解释,拉近与矛盾者之间的距离,缓和他们的情绪。
保一方平安,争做忠诚卫士。
自2014年参加工作以来,李超同志在禁毒工作中,先后查获吸毒人员205人,共破获零星贩毒案件20起,大宗毒品案3起,狠狠地打压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维护了我所辖区的治安稳定,真真正正地做到了保一方平安。
牢记初心,争做践行使命的奋斗者。
李超同志始终坚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为人民群众做了什么,做了多少,他们都十分清楚,一个真正把老百姓装在心里的民警,就得始终向前看,认认真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李超把这句话镶进了自己的心中。他说,“作为一个民警,如果只想着自己曾吃过多少苦、有过多好的成绩而不与时俱进,要不了多久,他就可能退化、变色,脱离群众。”事实上,为了永葆人民卫士的忠诚本色,他不但时时警醒自己,而且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用加倍的努力、刻苦的学习,践行自己参加公安工作之初许下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诺言。
监制 | 王 娅
文字 | 勐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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