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施行,由此成为我国现行的第10部税收法律。
资源税法的实施,广东省采用的新税率和过去沿用的税率相比较,几乎都是平移的,只有两点较大变化。
第一点是对“原矿”和“选矿”分别设置税率,不需要选矿比(换算比)。这对石料采掘、加工行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我们公司是经营石材的,按旧的条例是5%税率,去年我们交了400万的资源税。按新的资源税法,原矿是5%,选矿是4%,我们公司的产品是经过破碎、切割、筛分等过程形成的加工品,符合选矿征收标准,如果按新法的标准,就是320万,少了80万。”廉江市某石料有限公司的财务钟会计说,“今年上半年因为疫情影响,一是订单减少,二是工人不能及时回来,影响了一条生产线,还有工厂门前修路影响,资金比较困难,这笔减税扶持对于现阶段的我们来说尤其重要。”
新的《资源税法》对原矿和选矿实行差别税率,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新技术、新工艺水平,促进矿产品的洗选加工,体现矿业产业政策,为鼓励企业保护环境,促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制定了关于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开采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点是我省砂石从量计征改为了从价计征。多年来,砂石市场存在任意开采的现象,尤其近年砂石价格攀升,乱开乱采情况更甚。为了更好地调节市场,体现资源价值与税收变化的关系,我省将砂石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更能反映出砂石真正的市场价值。
从砂石的税率变化来看,更突出了《资源税法》出台的初衷。和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保税法》一样,它也是绿色税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充分体现《资源税法》的理念,同时充分考虑我省资源禀赋情况和企业承受能力,按照《资源税法》授权,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环境保护为导向,确定了我省应税资源的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征免征具体办法。
新《资源税法》的办税流程,更加便民高效。旧暂行条例规定,所有因自然灾害损失申请的政策优惠,须到市一级税务局提交纸质审核资料,核准减免。但据新法,9月1日后,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时,可以直接网上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相关资料不需提交税务机关,只需留存备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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