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著明,是睢宁县令襟卓先生的公子,为人很是豪放爽快,从来不气馁,不怯懦。他也是新城王季良的内弟。季良家里的楼台亭阁非常多,但经常发生怪异的现象。公曾在一个暑天的晚上,贪图阁上的凉爽,要在那里休息。有人告诉他那里有鬼怪,公笑而不听,硬要在那里摆张床,主人只好按照他的吩咐去办。嘱咐仆人们陪他去睡,公婉辞说:"我喜欢自己睡,生平不晓得怕。"主人于是叫仆人在炉里点上香,请他解衣就寝,这才灭烛关门而去。公睡了约莫个把时辰,在月亮的照耀下,看到桌上的茶碗自动倾侧旋转起来,不掉也不停。公大声吆喝,响了一声立即停了下来。又像有人拔出点燃的香,在空中摇晃飞舞,形成一缕缕的光圈。公起身叱责道:"什么妖魔鬼怪,竟敢如此放肆!"赤着身子下了床,打算在摇晃香火的地方去捉它。用脚往床下寻觅鞋子,仅仅觅得一只,来不及在黑暗中寻觅了,便光着脚去扑打摇晃的地方,那在空中飞舞的香立即插入炉中,便没有声响和别的迹象了。公弯着腰摸遍了黑暗的角落,忽然有个什么东西掉下来,打在他的脸颊上,好像是只鞋子,去找,也没有找到。于是开门下楼,喊起仆从们点亮蜡烛来看,什么东西也没有,这才继续睡觉。天亮以后,叫几个人去找鞋子,把席子翻了转来,床铺移到别处,也没有找到,主人只好给公换了一双鞋子。隔了一天,偶然抬头一望,只见一只鞋子夹在橡条中间,用长竿把它拨了下来,正是公到处寻觅的那只鞋子。
公原籍山东益都,客居于淄川的孙家大院。院子宽敞得很,大都空了起来,公也只住了其中的一半。南院面临高阁,只隔了一堵墙,常常看到闾里的门,自动关了又开,公也没有把它放在心里。偶尔与家人在院子闲谈,忽然阁门开了,有一个矮人向着北面坐在那里,长不足三尺,穿着绿色的袍和白色的林。大家指着他看,他也不动。公说:"这是狐狸。"急忙拿着弓箭,对准阁门来射,矮人见了,发出戏弄别人的笑声,就看不见了。公拿着刀子跑上阁去,一边骂着,一边寻着,什么也没有看到,才回家来,怪异也没有了。公在那里住了几年,平安无事。公的长子叫友三,是我的亲家。这些都是他亲眼所见的。
异史氏说:"我生得太晚了,没有机会为公捧持杖履。然而从父老们那里听说,公是一位慷慨刚毅的大丈夫。从这两件事来看,也可以了解公的大概情况了。胸中有一股浩然正气,什么鬼也好,狐也罢,其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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